目的在於補償個案因老化或疾病所帶來的能力損失或障礙。增進個案的移動能力、獨立性、舒適性、便利性、效率及安全性。提昇參與工作、休閒、學習、及社交的機會。增進家屬或其他照顧之人照顧個案的方便性及安全性。預防能力障礙者或無能力障礙受到傷害或發生意外!

無障硬體礙環境設計原則(I)
生理功能的衰退、移動能力及平衡變差
1-出入口及活動場所內的交通動線上宜避免任何障礙物或階差
2-適當的旋轉及移位空間
3-加裝輔助性的支撐物
4-節省體力及工作簡化方法

無障硬體礙環境設計原則(II)
1-視覺障礙
光線充足
對比顏色
2-聽覺障礙
訊息傳達系統須改變或調整

行動不便者使用環境時所受到的限制:
●上肢障礙者使用環境時所受到的限制:上肢殘缺者、上肢畸形發展者、關節炎或風濕患者、截肢者或使用義肢者
1-開關旋轉式水龍頭或使用旋轉式門把手有困難
2-拿取、或操作活動中所需工具、材料、或物品上有困難
3-從事手部操作的活動有困難
4-抬舉或攜帶重物或物品有困難

●下肢障礙使用環境時所受到的限制:
使用環境障礙
1-地面失滑或有異物的地面;地面顛頗或不平順
2-通路, 出入口狹窄
3-使用樓梯,門,衛浴設施困難
4-體力負擔過鉅
5-上下車困難
6-拿取活動中所需工具、材料、或物品上有困難
7-抬舉或攜帶重物或物品有困難
8-大眾交通工具使用上的困難

●樓梯階梯
梯面與梯級前緣應具明顯對比顏色,以利引導弱視者及年長者行走;上下層樓梯之起始點前方30公分處,應設30公分以上帶寬具不同材質及對比顏色之警示帶,如刮泥墊等

●無障礙昇降機
1-電梯門淨寬應至少為90公分以上,電梯機廂的淨深度應在125公分以上,梯廂與樓地板的水平間隙應小於3.2公分。建議昇降機出入口前應留設直徑180公分以上之輪椅迴轉空間。
2-不同材質的警示帶應設置於呼乘按鍵前的地板上。
3-點字高度應為一般人使用的高度,並應設置於主控盤按鍵的左右側。
4-機廂內至少兩側牆面須設置扶手,單道扶手高度為75±3公分,扶手直徑應為2.8~4.0公分,離牆淨距至少3~5公分間距,以利手握。
5-適合輪椅者操作的低位副操作盤應置於梯廂側牆中間,不宜太靠近正面電梯牆,盤內按鍵高度不得超過110±3公分。
6-應設語音或響音系統指示到達樓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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